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新世纪新任务,立足新实践,提出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举措。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吉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农业大学《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文件精神,为理论学习搭建研究平台。为了鼓励党员干部和专兼职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参与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全面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及创新;提高全校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培育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和成果;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创新,为全面提升吉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注入新的动力。学校决定启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对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创新性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给予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申报要求
(一)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学生辅导员、群团组织等相关人员均可以集体或个人方式申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
(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理论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三)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求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能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重要的推广价值。
(四)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成果待遇,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一样,在评职晋级中具有同等效力。
(五)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申请书必须由主持人签字后方可申报。已主持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研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的申报程序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起止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评审结果于3月中旬以前公布。研究时限一般课题为1年、重点课题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逾期未结题的,或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撤销并停止使用课题经费,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专项研究课题。
(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主持人要根据党委宣传部提供的课题指南,填写《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
(三)党委宣传部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拟立项课题,经党委批准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立项资助。
(四)课题主持人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三、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的结题验收
(一)课题研究的基本要求。每项课题研究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原则上课题研究必须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方可申请结题验收。特殊情况如研究成果获得某项成果奖、在现研究成果培育基础上申报了省级课题、在工作实践中有解决关键问题的报告等,也可申请结题验收。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课题结题评审验收。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特点,可采用答辩、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
(二)课题主持人要在全面总结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党委宣传部每年1月份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家评审组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四、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经费及管理
(一)学校设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专项资金,年度资金总额暂定为8-10万元。资助额度重点课题为5000元(每年3-5项)、一般课题为3000元(每年10-15项)。
(二)在研期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经费按照40%的比例预拨研究经费,其余60%的研究经费要待通过结题评审后再行支付,未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不予结题验收,结题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等次的课题不再支付其余经费。
(三)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有效使用经费,各研究项目的开支应课题主持人签字后,由党委宣传部和计财处监督签批,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本通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