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高全校党员干部党建与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学生辅导员、群团组织等相关人员均可以集体或个人方式申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2、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理论研究,党的十八大重大理论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3、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求思想性强、立论充分、理论联系实际、有创新性,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能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重要的推广价值。
4、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一样,在评职晋级中具有同等效力。
5、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申请书必须由主持人签字,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方可申报。凡申报学校党建课题未结题人员,不能再次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3月6日
三、申报程序
1、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鼓励课题三类。一般课题和鼓励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重点课题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逾期未结题的,或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撤销并停止使用课题经费,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专项研究课题。
2、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根据课题的研究范围,题目自拟,课题主持人填写《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
3、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特点,可采用答辩、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出拟立项课题,经党委批准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资助。
4、课题公示结束一周内,课题负责人签订《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合同》(到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同时办理课题借款手续。
四、课题中期检查
党委宣传部于2013年9月第一周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每个课题组于8月31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提交《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期验收表》(到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邮箱jlndxcb@126.com。
五、结题验收
1、课题研究的基本要求。每项课题研究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方可申请结题验收。特殊情况如研究成果获得某项成果奖、在现研究成果培育基础上申报了省级课题、在工作实践中有解决关键问题的报告等,也可申请结题验收。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课题结题评审验收。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特点,可采用答辩、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
2、课题主持人要在全面总结研究工作的基础上,于2014年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并提交《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到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一式3份并附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原件评审验收后返还)与复印件,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3、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六、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经费及管理
1、学校设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专项资金,资助额度重点课题为5000元、一般课题为3000元、鼓励课题为1000元。
2、在研期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经费按照40%的比例预拨,其余60%的研究经费要待通过结题评审后再行支付,未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不予结题验收,结题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等次的课题不再支付其余经费。
3、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有效使用经费,各研究项目的开支应课题主持人签字后,由党委宣传部和计财处共同签批,方可到报销。
4、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科研差旅费(省外旅费一概不予报销,省内旅费按实际情况报销,住宿费按学校规定标准予以报销,无出差补助)。
(2)科研资料费(课题研究所需书籍、资料可报销,与课题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3)招待费,包括礼品费和餐费等;订报刊费、电话费及购买电话磁卡等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本通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月11日
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2、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合同.doc
3、吉林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期验收表.doc
4、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