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学校在行政楼中五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学习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校党委书记张殿锋主持会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殿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校要深入推进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学位授予、学科建设、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他强调,一是要深刻理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目的意义,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法知法才能更好遵法守法。三是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条件,履行学位授予程序,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配备品行良好、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科研人员担任导师,建立起遴选、考核、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位授予质量。他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明职责、强规范、解争议,严把人才培养的质量关,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高强作了《学习贯彻学位法,推进学校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报告,报告从学位法制定的背景;认识学位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分类化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学位管理流程,建立系统化学位授予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监督,建立标准化质量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学位的管理、授予、监督和保障各个环节的关键点进行了细致解读和说明。
初审:张伟东
复审:苏高格
终审:丁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