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校报记者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优秀学生记者的评选工作,激励学生记者创作更多优秀作品,提升办报质量和校报的育人、文化传承功能,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校报记者团是隶属于校党委宣传部的学生社团组织,是学校新闻和信息的重要来源。开展优秀学生记者评选工作,是加强学校新闻宣传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校报记者团队伍建设、提高新闻宣传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优秀学生记者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促进工作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进行。
第四条 优秀学生记者评选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对象为校报记者团全体学生记者。
第五条 优秀学生记者评选数量不超过在校报记者总数的20%。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参加评选优秀学生记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事业和校报工作,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积极采编校内外新闻,并在报刊杂志发稿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成绩突出。
2.积极参加校报学生记者团活动,并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校报编辑部布置的各项采访撰稿任务。
3.积极对外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对外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4.学习成绩较好,综合表现突出。
第七条 优先入选条件
在中直新闻媒体发表宣传学校重大成绩和形象的新闻稿件者可直接入选校报优秀学生记者,并优先推荐参评校“十佳学生记者”。
第三章 评分标准
第八条 优秀学生记者以量化考核方式进行
1.以每年在校报或校外其它报刊上发表稿件的数量和质量为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此项标准的分值占总分值的70%。
2.以组织和参与校报学生记者团各项活动为标准评分(由校党委宣传部教师和校报记者团主席团成员考核)(满分为100分),此项标准的分值占总分值的30%。
第四章 稿件评分细则
第九条 校报优秀学生记者评选采取计分方法
学生记者提交的作品,按体裁计分。
消息类:300字以内计2分,300至500字之间计5分,500字以上计8分。
通讯类: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计10分,深度报道计15分。
言论类:评论员文章计15-20分。言论类文章每千字计5分。
图片类:新闻图片单幅计5分;新闻组照计10分;图片新闻计2分。
理论类:调查报告、理论论文等计15分。
文艺类:诗歌、散文、随笔计5分,小说、短剧、故事新编计7分。
多位作者的作品计分:二位作者的按照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三位作者及以上的按照第一作者50%,其余作者均分余下50%。
省直、市直新闻媒体发表宣传学校重大成绩和形象的新闻稿件者,校报编辑部将根据所发表刊物影响力以及文章内容,计10~50分。
获奖加分,获得市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由本人申请,校报记者团秘书处统计核实,校报指导教师及记者团主席团成员组成评选小组评选,评选结果在党委宣传部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参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纪律,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2.经查实,宣传报道失实。
3.采写的稿件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吉林农业大学校报编辑部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