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由本版责编负责,根据办报宗旨、当前形势、编前会议要求,选出采用稿。按三条要求审稿:一是思想内容和新闻价值;二是核准事实;三是提炼主题、选择角度、进行文字修改,使稿件达到“短、快、新、活、真、强”要求。
2.主审:由主编负责,对编辑已编发的稿件进行审定、协调版面,并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3.终审:把二校后的清样由责编分送总编、主管书记终审,核准后即付印。
吉林农业大学校报编辑部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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